关于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公告
创建时间:2021-08-24 12:38
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
关于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公告
各位市民朋友:
根据赣州市章贡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指示精神,我院承接为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群众开具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工作。为科学、规范落实好此项工作,现将开具证明流程告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8:00-12:00,14:30-17:30
二、办理地点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说明书、《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中不宜接种或暂缓接种的人员。如有调整,按相关最新要求执行。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动不便者可委托亲属或社区干部办理,并同时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2)近期疾病诊断证明书或病历或临床检查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根据赣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精神,无近期疾病诊断证明书者、不符合以下接种禁忌者,一律不予开具接种禁忌证明。
1、对疫苗的成分和生产中使用的辅料过敏者。(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为了您与他人的健康,请全程佩戴好口罩,扫码进入我院,有序排队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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