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做实事: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轻就医负担,提升就诊效率
创建时间:2024-11-07 08:11
“以前在别的医院拍片子检查的结果,现在在这家医院也互认了,减少了医疗费用、排队时间,太好了”近日,卢先生兴奋地对我院导诊工作人员说。
根据《关于推进江西省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包括我院在内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实行互认,即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三医院、市五医院、市肿瘤医院、市妇保院、市中医院、南康区中医院所出具的有效检查检验报告,我院予以承认,患者可不重复检查。
(图示检查项目前标记“全国HR”即我院承认的其他医疗机构检验结果)
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基本原则是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参与互认的检查检验项目一般要具备较好的稳定性,具有统一的技术标准,医生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标有互认标识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
接下来,我院将与地区内其他医疗单位形成协调联动机制,打通信息网络渠道,强化沟通联络,建立健康数据共享平台,为患者就诊节约更多时间。同时完善自查自纠能力,组织医务纪检队伍对重复检查、不落实检查互认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拒不履行责任科室人员予以处理。
( 宣传科 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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